沉迷赌博和手游,80后国企财务总监贪污3400万元获刑
“我从2013年开始赌博,平均一周赌两次,最多一次输了50万美元……”某企业原财务总监杨某不仅沉迷赌博,还贪污巨额公款。近期,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认定杨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侵吞公款3400余万元
杨某,1980年出生,金融学专业毕业后如愿进入某国有建筑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在公司的安排下,从2007年下半年起,杨某前往柬埔寨项目部工作。经过一番努力,2013年7月,杨某升职为公司驻柬埔寨工程项目财务总监,负责项目的全部财务工作。
升职后没多久,杨某走进了赌场大门。据其陈述,他一开始每周去一次赌场,后来发展到去两三次;一开始时而赢钱,后来基本都是输,金额也从每次输两三万美元发展到最多50万美元,彻底在赌博的道路上沦陷。
此外,杨某在工作之余还沉迷于手机游戏,“我2017年开始玩手机游戏,到2018年年底的时候,总共在两款游戏中充值了约220万人民币。”
“我需要赌钱或者还赌债时,就会以支付项目开支为由多申请备用金,除掉实际需要支付的费用外,剩下的我就拿去赌了。”在赌博和游戏耗光自己的积蓄之后,杨某开始侵吞单位公款。
由于项目人手的紧缺,整个财务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有杨某一人。从2016年到2019年,杨某多次侵吞公款,累计3400余万元。为了平掉自己贪污带来的资金缺口,杨某在账目上“发挥所长”,拿新债偿还旧债,蒙蔽审计。
“我知道钱很难还上,但我不死心,希望拿钱再搏一把,补上窟窿,结果窟窿越来越大。”2019年1月,杨某听到公司有些闲言碎语。为了避免东窗事发,他主动将名下位于上海杨浦的一套房产作价133万美元转让给讨要工程款的客户。然而由于资金缺口太大,纸包不住火,最终在2019年3月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找上了门。
纪检监察部门初步核实情况刚结束,杨某踏上了潜逃的道路,将全家人一同接到柬埔寨,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2021年7月,在中纪委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天网行动”开始对杨某开展跨境追逃行动,当年11月,杨某即在柬埔寨被抓获归案,12月即被押回上海。到案后,杨某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
经徐汇检察院公诉,上海徐汇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长期身兼会计、出纳
法庭上,辩护人提出杨某无前科,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供认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揭发行为,套取的钱款部分用于单位业务,还曾退赃133万美元,希望法庭予以考虑,减轻对杨某的处罚。同时,辩护人指出,被害单位也存在管理漏洞,因为单位监管不力,致使杨某长期身兼会计、出纳并最终导致犯罪行为持续,数额特别巨大。
上海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原任职单位资金达人民币34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予处罚。杨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杨某侵吞的部分公款被用于公司业务支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鉴于杨某多次作案,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所得公款被其用于赌博,至一审宣判前尚有资金人民币2500余万元无法追回,辩护人提出对杨某予以减轻处罚的相关意见,法院也不予采纳。杨某到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被查证属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杨某在被抓获前退赔美元133万元,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海徐汇法院认定杨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我真是鬼迷心窍,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我对我的行为十分后悔。”宣判前,杨某忏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