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试戴“金镶玉”被索赔150元,消保委介入后店家退款
消费者提供的付款记录150元
3月5日,自媒体工作者王先生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一条视频称,他去六福珠宝试戴金镶玉却被索赔150元。
王先生在视频中称,店员在帮他试戴的过程中,要求他把眼镜摘下。而在他摘下眼镜时,店员误以为他会先把项链接住再摘眼镜,所以提前松手,导致项链掉落并出现磕损,王先生因此被索赔150元。
王先生称自己对此事很愤怒,因为是店员强烈要求他试戴,并且是店员先松的手,但碍于“网红”身份,王先生还是当场赔付了150元。
3月13日,王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在消保委的介入下,六福珠宝及所在商场负责人向他表达了歉意,并且以现金的形式归还了150元。
消费者提供的六福珠宝店长给他的维修单据
消费者投诉:
王先生介绍,他是大连的一名自媒体工作者,目前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超过570万的粉丝。
3月5日,王先生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条名为“去商场试金镶玉还倒贴了150块钱,血的教训,别再和我一样踩雷了”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
在视频中,王先生讲述了他去大连某商场六福珠宝店试戴金镶玉项链的经历。他说,店员在帮他试戴的过程中,要求他把眼镜摘下。但就在他摘下眼镜时,店员误以为他会先把项链接住再摘眼镜,所以提前松手,导致项链掉落并出现磕损。
王先生称,这块金镶玉售价5000余元。
王先生在视频中称,六福珠宝店长要求他赔偿300元或者以折扣价买下项链。王先生十分气愤,“因为是店员强烈要求我试戴,并且是店员先松的手”。
王先生称,商场经理在没有查取监控的前提下,从六福珠宝工作人员单方面了解情况后表示,“一般这种情况我们处理就是得客户赔偿”。由于一直僵持不下,六福珠宝店长随后又提出双方各承担一般的损失,即王先生赔付150元,店里承担另一半150元。
考虑到自己“网红”的身份,王先生最终同意。其提供的维修费用单据显示,转账人向重庆福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转账300元,附言为“顾客损坏和田玉坠维修费用”。
3月13日,王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在他发布视频的第二天下午,大连12315工作人员已促成和解,六福珠宝和商场负责人向王先生道歉,并返还150元现金。
王先生对澎湃新闻表示,在此之前他并不知道“玉不过手”的行规。此事之后,他才知道这种比较贵重的东西需要店员先放在软盘上,再由消费者自己试戴,这样权责比较明确。
消费者提供的六福珠宝店长给他的维修单据
企业回应:
3月15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六福珠宝总部,客服表示,“店铺不接受采访”。
随后,澎湃新闻致电涉事店铺所在的商场,但始终未能与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在事发当晚,六福珠宝店长有些后悔,在微信上和消费者想和解,并给消费者150元转账,消费者没有收。
律师说法:
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佳燕认为,此案中,珠宝店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并提供与商品匹配的服务,“消费者经珠宝店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指导下试戴项链。试戴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视角更应对商品的滑落具有预知能力,而消费者对于项链的掉落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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