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王昕霞 特约记者 刘翔)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西省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山西将以国家级高水平医院为依托,通过紧密型合作共建,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提出36项保障措施。
根据《方案》,山西有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其中,华中大同济医院山西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到2024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全国百强。医科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到2026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在肿瘤专科领域进入全国前八。西苑医院山西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到2026年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等。北大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依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到2027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等。
《方案》提出的36项保障措施涉及资金保障、用地及配套设施、人才引育、医疗技术、医保政策、医教研协同创新等方面。比如,安排专项经费,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每年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输出医院支付管理费用、人员薪酬费用,房屋租赁、交通等相关生活费用,以及符合山西省现行人才政策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工作津贴等。授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主公开招聘省内外人才,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实行协议工资制,根据能力、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保障人才流动渠道畅通。根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需求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增加规划床位数量。
《方案》提出,加强对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项目的立项服务,对符合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规定的及时给予立项,允许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先行先试,自主制定试行价格。健全医保经办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协商机制,通过谈判合理确定医保按(DRG/DIP)结算的病种权重,在医保(DRG/DIP)结算方面充分考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特点,对疑难急危重症和复杂罕见病进行特病单议。允许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在入职、晋升、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等方面与硕士专业学位证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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