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谢娜跳单事件结果出炉,法院认定证据不足,网友仍提出质疑
张杰谢娜夫妇的购房跳单事件结果终于出来了,直接冲上了热搜。
根据相关平台查询,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管理中心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文书公开。法院审理认为,因缺少相关协议等证据,无法认定张杰谢娜夫妇存在跳单行为。
22年初,张杰谢娜夫妇跳单购房的事件在网络上不断发酵,引发舆论热潮。当时爆料人主张:张杰谢娜夫妇欲购买位于思南公馆价值6200万的豪宅,但在看了两次房之后不再联系中介霍某,最后偷偷绕过霍某购房成功,属于跳单行为。
爆料者更是在文章中提起,张杰谢娜的律师做出过威胁行为,迫使霍某出国读书并因此感染新冠,命悬一线。这样强力的控诉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又因为爆料者放出了很多谢娜夫妇看房的照片,极大增加了事件的真实性。
而谢娜夫妇方则主张,最终没有在霍某处买房是因为货比三家,选择了开价更低的中介进行了交易。
根据最新的法院审理结果来看,霍某方主张的带谢娜夫妇看房行为确实存在,但因为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协议,无法确认双方是否仅凭带看房成立了中介合同关系,就无法确认谢娜是否事后故意另行委托其他中介,故无法认定“跳单”行为成立。
其实在整个事件中,最具有争议性的就是谢娜在与霍某一起看房时是否签署了《思南公馆·东苑来访登记表》。该登记表能够保护中介方享有6个月客户有效期,也就是说如果签署了这份登记表,谢娜之后选择其他中介公司买房的行为就构成了跳单。
但霍某所在的雅銮公司虽然主张签订了该登记表,却无法提供证据。其主张登记表被房屋出售方思和中心保存,思和中心却称谢娜未签署此表。法院无法排除谢娜签署登记表的可能性,但雅銮公司疏于保障自身权利,就理应承担后果,以未签订结果为准。
反之在谢娜方工作人员与另一中介公司看房时,正式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合同中规定的房屋交易价格为5920万元,也确实符合谢娜“货比三家后选择价低”的说法。
因此,法院判定原告雅銮公司因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败诉,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并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
至此,张杰谢娜夫妇跳单事件终于告一段落。而面对这个结果,网友们也是众说纷纭。
有网友认为判决出来,营销话题存在偷换概念,依然认为谢娜跳了单,只不过是原告无法提供证明,法院用了那么多“无法证明”“无法认定”就说明这场胜诉并不那么干脆确凿。
不过不管怎样,还是恭喜张杰谢娜夫妇胜诉。
在这里还是提醒公众人物一定要谨言慎行,切记不要钻法律的空子,一旦翻车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