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边界何在?|律师解读
文 | 疯兔子
近日一位名为“特效合成师洪亮”(以下简称“洪亮”)的视频博主在抖音发布视频称,自己因之前发布的一则“亲吻”迪丽热巴的合成视频而被粉丝追到工作室门口打伤,从而引起网友关注。
在洪亮发布的合成视频中,他截取了《你是我的荣耀》里的一段接吻戏,通过AI换脸技术将男主杨洋的脸换成了自己的脸。但在后来的回应视频中,洪亮则表示自己只是“把杨洋P成了自己,也没什么过分的动作。”在他看来,粉丝对于视频的抵制只是因为觉得他长得不如杨洋。在视频最后,他反问粉丝:“如果P成另外一位男演员的脸,你们还会这样说吗?”
对于洪亮而言,合成视频可能只是博取眼球、获得流量、证明自己技术的手段,券后售价158的“洪亮收徒报名《影视片段合拍教程》(含高清素材)”课程也许是这波流量导向的终点所在,但是对于被出演的迪丽热巴来说,这样的视频已经对她构成了侵权。
图源网络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糜志彬表示,除了名誉权和肖像权之外,该博主用视频合成的方式,让演员与其产生亲密互动的观感,对于演员的一般人格权也有侵害。除此之外,有律师表示,在未取得影视剧版权方同意的前提下,截取影视剧的表演片段,对于该剧版权也构成了侵权。目前洪亮的两个抖音号“特效合成师洪亮”、“特效合成师洪亮(收徒)”均已经查找不到。
艺人AI换脸的图片、视频并不是近两年才有的新产物,但随着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视频走向逐渐“离谱”,不过除了如洪亮等以引流、盈利为目标的创作者之外,更多的创作者目的还是娱乐。
01
并不陌生的AI换脸与问题事件
在粉圈,AI换脸的娱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艺人的脸做表情包、把氛围感照片中人物的脸替换成自己喜欢的艺人的脸;因为想要玩梗,就把一部剧中演员的脸打包搬进另一部高知名度的剧中,比如《狂飙》爆火之后,有粉丝将《流星花园》MV中F4的脸替换成了张译、张颂文、贾冰、苏小玎的脸;因为想要嗑CP,就让他们在剧中同框“撒糖”,比如有粉丝将《归路》中谭松韵的脸替换成了白敬亭的脸,以达到“白敬亭与井柏然演暧昧戏”的效果。
图源网络
前段时间比较出圈的还有把演员的脸替换到爱豆跳舞视频中,比如赵丽颖的脸被替换到《Illusion》中aespa组合柳智敏的脸上。该视频中换脸后的效果自然且不生硬,对比之前的换脸视频来看,如今AI换脸技术确实愈加成熟。
在一次次的演员爆雷事件之后,AI换脸技术成为了影视作品的救命稻草,但同时,在未获得艺人本人授权使用时,AI换脸行为本身便存在着侵权可能。在此之前,刘昊然工作室曾于2021年就“大量用户通过网络渠道传播含有使用AI换脸技术对刘昊然先生进行侮辱的视频、视频截图及含有侮辱诽谤言论的聊天记录”向警方报案。
糜志彬记忆中,比较知名的是艺人何某与上海自古红蓝人工智能科技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后者在软件中虚拟何某人设,并以其口吻向用户推送情话,同时软件里还有大量何某的表情包和姓名出现。
而对于大多数以“娱乐”为主的AI换脸作品来说,在该视频是非商用且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艺人方对其接纳程度较高。艺人宣传敏敏(化名)告诉骨朵,她平时看到自家艺人的换脸视频不多,偶尔刷到有意思的视频后也会给其他小伙伴分享,一旦发现该视频对艺人造成影响,首先会联系对方要求删除作品,对方不配合的话才会选择走法律途径。一般情况下,她会觉得这些作品也是对于艺人的“自来水式”宣传。
02
警惕!你的视频或许已涉嫌侵权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曙光律师则表示,“只要生成内容中包含的自然人身体形象具备可识别性,亦能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肖像,便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对于AI换脸技术来说,无论其使用行为是否营利,无论肖像权人的影响力大小(即无论是明星还是素人),使用者首先需要取得被“换脸”的自然人对这种处理方式的肖像权授权。肖像权人既有权拒绝将他人之面部‘嫁接’至自己的身体之上,亦有权拒绝将自己的面部‘嫁接’至他人身体之上。”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天泽娱乐法创始人郑小强律师最近接到了不少AI换脸相关的咨询,包括年初爆款剧《狂飙》主角涉及的AI换脸视频。在他看来,AI换脸技术既侵犯了被换脸人员的肖像权,也侵犯了原视频中人员的肖像权。
“如果AI换脸视频制作者将明星换脸到不雅视频、违法行为视频上,或是利用视频换脸捏造不实信息、降低其社会评价,就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郑小强表示。
不过好在AI换脸软件在国内尚属于小众产品,所以与AI换脸相关的案件数量也不会太多。糜志彬告诉骨朵,软件自身的高风险属性令大公司对其望而却步,而且AI换脸虽然噱头大,但实际应用的场景较少,所以到目前为止,AI换脸市场规模尚未打开,用户数量也较少,尚无法引发较大的风险。
图源网络
糜志彬表示,“洪亮利用合成视频吸引流量就已经成为一种商业用途,而且使用别人肖像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商业性使用还会增加侵权方的侵权责任。只不过法律或者是司法心理都会要求公众人物对于其肖像的使用,要有适当的容忍度。但艺人正常情况下的不追究,并不代表使用艺人肖像在法律层面可以站得住脚。另外,在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平台使用明星照片做头像发布虚假言论或者涉及更加恶劣的情节,也会成为艺人方选择追究责任的情形之一。”
追责方面,杨曙光解释,“对于名誉权的侵权判额,明星的‘知名度’并不是司法实践中的考虑因素,司法实践对判额的考虑因素主要为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例如侵权行为的传播范围、持续时间、恶劣程度等。但现实情况中,对于影响力更大的明星,对其名誉权的侵权内容所传播的范围可能会更广,因此反映到判额上可能会存在区别。”
03
赚钱的APP,也该承担责任
国内的换脸软件中,ZAO曾经是影响力较大的APP,但由于种种原因,该软件目前在APP商城中处于不可下载的状态,官方解释是“处于基础功能完善中”。而此前,在知名度攀升的背后,是大家对其不合理用户协议的质疑。
国内对于AI换脸管理的分界以去年年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出台为线,该规定于今年1月10日正式生效。规定中要求平台方对于用户利用APP生成的新内容要留有备案,并以技术手段清晰标注该内容是智能生成的作品而非自然产生,且用户必须实名注册。比如前文提到的演员AI换脸爱豆的跳舞视频,在B站的视频标题上方便有清晰标注“该视频疑似使用智能合成技术,请谨慎识别”。
“在此前提下,首先需要看平台是否已经将应该履行的责任落实到位,然后再论平台是否将用户上传的内容卖给其他用户,或使用其他侵权途径盈利,从而主张加重平台责任。”糜志彬表示。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如今国内AI换脸软件大多体量较小,包括微信小程序、换脸APP、AE插件等途径都可以完成AI换脸,技术更为成熟的是国外的DeepFakes,它在很早之前就可以做到同步嘴型和讲话,并根据发音改变图像中人物的口型。
当AI换脸对艺人形成负面影响,或艺人肖像的使用构成商业行为时,在某些情况下,APP本身也需要承担责任,比如郑小强提及的楼某某诉“AI换脸”App利用深度合成算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案件。
杨曙光解释道,“如果艺人相关形象的资料为APP用户自行上传并在其他平台使用,换脸APP在这个过程中仅起到了工具作用,艺人可以起诉APP要求提供相关用户的注册信息以锁定侵权者。如APP用户将相关内容发布在了换脸APP平台上,艺人亦有权要求APP采取处置措施如删除屏蔽等。如果换脸APP未经授权,将艺人相关内容作为换脸模板于APP上架,或存在其他显著使用艺人相关内容的行为,则涉嫌构成对艺人权利的直接侵犯,APP提供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AI换脸热的背后,一方面是粉丝的自娱自乐与“自来水”宣传,另一方面则是蹭流量行为和过度娱乐为艺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娱乐与主张侵权之间,是一条名为“适度”的界限,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