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三万块行不行?”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却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不但酒后驾车,还试图找人“顶包”,想上演一场偷梁换柱的戏码,殊不知,被民警“火眼金睛”现场识破。
事件经过
3月1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在辖区收费站出口设卡点开展整治行动,对进城车辆一一检查。21时35分许,王某驾驶粤T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从玉林收费站驶出,随即在收费站广场右边停靠。这一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半小时后,一名年轻小伙从市区方向过来,朝粤T号牌小车走去。此时,民警发现王某坐到了副驾驶,小伙则代替王某进入了驾驶室,驾驶该车前往检查点。而等待王某许久的民警早已做好了准备。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告知王某,其“偷梁换柱”的戏码已经被看得清清楚楚,希望其主动交代。
意识到事情已经败露,王某交代:晚上吃饭时喝了些米酒,席间听说有亲戚在玉林某医院住院,他打算去看望,便驾驶车辆载着一位亲戚从山心上了高速。当行驶到玉林收费站时,他看到交警查车,因喝了酒害怕被查,就停在路边联系其侄子出来帮忙开车,试图躲避检查。
民警当即对王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而王某表示:自己在出收费站看到交警那一刻,就已经后悔了。随后,王某与民警套近乎,并低声询问:“哥,三万块行不行?”企图用钱解决问题,却被民警当场拒绝。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3月6日,王某已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置。
交警提醒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尤其是已经酒驾了的,更应老老实实接受处罚!“顶包”、贿赂交警等等行为切不可取,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其他违法甚至犯罪!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以身试险。
内容来源:玉林交警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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