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检察院发布“四大检察”白皮书  房屋产权人“被死亡”等被列入年度典型案例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2月2日报道:2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四大检察”法律监督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来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通报了11件年度典型案(事)例。
这也是浦东新区检察院首次发布“四大检察”法律监督白皮书。在公布的典型案(事)例中,一起“房屋产权人被死亡”的虚假诉讼案就是通过“四大检察”融合机制发现的案件线索。
浦东新区检察院刑检部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黄某丁在陈述遭遇“套路贷”团伙诈骗时提到,其父亲曾去法院做过调解,从而把家里一套房子做了产权变更。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其中可能涉及到民事虚假诉讼,通过借助“四大检察”融合办案机制,将该线索移送到了民事检察部门。
线索受理之后,检察官细致梳理了案件情况,依职权开展了全面的证据调取工作,后发现本案原审系黄某丁的父亲在“套路贷”人员的怂恿协助下制造的虚假诉讼。为了能尽快帮黄某丁还债,他们编造房屋另一名产权人(系黄某丁祖母)死亡、本案存在继承的情况,伪造相关户籍证明、死亡证明,并找人冒充黄某乙(系黄某丁姑姑)出庭,作虚假调解,放弃了房屋继承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依职权启动了听证程序,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查。2022年6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2022年8月,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该起民事案件予以再审。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一起“行政登记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备受关注。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不符合限购政策的人员或者不满足条件的动迁人员,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或他项权证加急件,并收取好处费。
因该系列受贿系列案中办理的违规权证均涉及房产。浦东新区检察院与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专题研讨后,确定了“分批分类处置”的审慎原则,对后续违规权证梳理后,少量做变更登记,大部分对购房人做限制交易年限、记录失信记录等其他惩戒,分批分类处置违规权证。
本案以检察建议方式纠正机关违法,规范房地产买卖市场,更正不动产登记,开全市先河,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同时对中介服务行业与买卖双方提供警示教育,督促各方遵循法律规定,合法合规申请登记。
此外,在11个案例中,有一个特殊的、“刚柔并济”的案例——既保证刑罚的有效执行,也充分考虑对困境幼儿的帮扶。这也是由未成年检察部门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报送的案例。
2021年6月,于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当时于某正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22年6月,于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被法院依法决定收监执行。公安机关对于某执行刑罚时,于某拒绝将幼子委托他人抚养,幼子出生证上载明的父亲吴某否认亲子关系,拒不来沪配合亲子鉴定,种种因素导致于某成为一周岁幼子的唯一抚养人,收监工作一时难以落实。
2022年7月,浦东新区检察院牵头司法、公安、民政、街道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最终确定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对于某幼子落实临时监护,并将罪犯于某依法执行收监。2022年8月,浦东新区检察院督促吴某来沪亲子鉴定,在确认两者确实存在亲子关系后,又制发《督促监护令》,现场监督吴某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案件办结后,浦东新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和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指引,联手构建收监人员系唯一抚养人的未成年子女监护落实衔接工作机制,在保障刑罚严格执行的同时,也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