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部署,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重点典型案件,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1.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州市瑜诚百货超市经营侵权洋河大曲白酒案
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后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洋河大曲白酒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无法证明产品来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坊子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坊子区大志炒鸡背销售商标侵权牛栏山白酒案
坊子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牛栏山”白酒构成商标侵权,且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产品的合法来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坊子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潍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潍城区旺金合钢材购销处销售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案
潍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抽检检查。经检测,当事人销售的热轧带肋钢筋不符合GB/T1499.2-2018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不合格。且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潍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4.昌邑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昌邑市石埠静凯塑料店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案
昌邑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厚度低于规定的0.010mm,不符合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5.1.1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昌邑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5.高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密市启玺农资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高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天宇”牌地膜(厚度:0.004mm,宽度:800mm),未标注生产日期,不符合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5.1.1和8.1.1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高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6.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州市锦宇农资综合服务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肥料案
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外包装袋标有“pltrasol”和“SQM”的肥料,未标注中文标识。经查,当事人销售该批化肥未经过“SQM”商标注册人的授权,该批产品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销售上述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青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来源:潍坊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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