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专题培训
本网讯(通讯员 李茜)“检务督察督察什么?怎么督察?今年重点工作什么”,8月17日,五峰县检察院检务督察干警李茜从检务督察的工作职能出发,围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政治督察、“三个规定”事项填报、专题督察等检务督察工作对该院全体干警进行专题培训。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德华指出,检务督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党务、业务、事务”三大监督内容,形成对检察权运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监督。检务督察部门与其他监管职责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检察官办案同步监督体系、守好内部监督最后防线的方式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李茜结合省院检务督察培训班精神和五峰检察院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以理论和案例结合形式,对当前该院检务督察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一是扎实开展办案规范执法监督。各业务条线依据检察官权利清单和职权事项,找准找全司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与案管部门配合、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台账,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对刚入院的年轻干警细致讲解了“三个规定”内容和重大意义,并结合相关案例分析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的必要性。要求在编在职人员以及聘用制人员如遇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和其他事项的情形,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
三是严格追责惩戒措施。介绍了检察官惩戒制度及相关规定,通过案例,重点阐释了检务督察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将追究办案人员司法责任制责任。指出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怠于行使或者不当行使监督管理权,在职责范围内对检察人员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失职失察、隐瞒不报、措施不当,导致司法办案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
下一步,五峰县检察院将按照宜昌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类别案件开展专项督察,总结出有典型性的正反面案例予以通报,确保执法办案规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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