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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沐:数字艺术资产及其运营逻辑研究

2023-05-04 11:44来源:北京华艺网 频道:财经头条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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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

对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的影响

本文主要讨论数字化对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的影响和重要性。数字化发展已经重塑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交易体系。数字艺术资产的出现带来了最大的问题可能就是其流转与交易问题,数字艺术经济涉及艺术商业、艺术市场、艺术产业、艺术金融、艺术科技等较多领域。数字化发展的核心是数字化技术,它带来了很多的机会和挑战,数字化技术可以加速艺术品交易的速度和便捷性,使得艺术品市场更加透明。数字化发展也提供了一些新的流转模式,例如艺术品集成电子化交易模式,它成为了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能够规避权益细分带来的风险,以T+0的方式连续交易,交易规模一度达到3.9万亿。数字化对于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可以帮助评价一个综合性的艺术品服务平台。数字化发展趋势将会继续对中国艺术品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需要关注这些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应对。

——0xAJ·ChatGPT4.0

数字艺术资产及其运营逻辑研究

西沐

数字经济发展是当下新经济发展与经济转型阶段,寻找经济发展新动能与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可回避的战略方向。据权威部门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在2021年就已经占到我国GDP的近40%。这一数据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基本的事实——我们严重低估了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规模,低估了其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起到的战略地位。回顾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概括地说已走过了三个主要阶段:一是数字业态本身的产业发展阶段;二是产业数字化阶段;三是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阶段。实际上,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背后,隐藏的核心是支撑其发展的数字资源,而数字资源要与数字经济、数字产业发生关联,最根本与最核心的环节则是数字资产。因此,本文聚焦数字艺术资产及其运营逻辑问题,就是要对数字艺术经济发展进程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最为热点的部分展开深度探讨。

01

中国艺术品市场为什么要关注数字化

当前,数字化发展正在颠覆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基本格局,这种颠覆不仅体现于市场发展的规模,更表现于艺术市场发展底层系统结构及逻辑的颠覆。虽然围绕数字艺术资产与NFT的发展仍存在着非常多的声音,甚至很多人认为数字艺术资产的发展乱象丛生,不值得进行深入研究与系统关注。但在数字化迅速发展大的潮流背景下,关注NFT等数字艺术资产发展的新动向,研究数字艺术资产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中的作用,无疑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在当前阶段面临的重要课题。

1、数字化发展已经改变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底层逻辑与战略格局

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在互联网的发展与数字经济的冲击下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已不可回避地进入到了解构与重塑的关键阶段。其重要表现在于市场发展与创新的力量已经颠覆了传统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基本逻辑与战略格局,而且这种颠覆并非是小的市场调整与修补,而是对当下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底层逻辑的重新建构。因此,我们需要在这一新的底层逻辑架构下围绕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结构、态势与基本趋势做出进一步分析,需要在解构传统艺术品市场的基础上重塑新时期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基本秩序,这已经成为当下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其中,数字化发展的趋势是研究、解构、重塑这一关键问题中最前沿的要素与背景。甚至可以说,如果在新时期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研究中忽视了对数字化发展趋势的关注,那么这种研究就一定是脱离现实发展的研究,就不是面向未来,面向现实核心问题的系统研究。因此,我们强调要关注数字化,关注数字化与新时期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关系,对于这一点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

2、数字化发展重塑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交易体系

市场的交易制度与体系是市场发展的根本性制度与体系,对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来说,也是如此。从数字化发展重塑了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这个角度来看,数字化其实最根本的重塑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交易制度,这一重塑最终体现在市场的交易体系上。

(1)数字化发展带来了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体系的重大变化,重塑了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交易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传统交易体系,二是与传统交易体系相对应的创新性交易体系,三是数态化交易或数字化交易,四是私下交易。具体来看:第一,传统交易体系。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即一级市场的画廊业态,二级市场的拍卖业态以及艺术博览会。第二,创新性交易体系,主要包括艺术电商、平台化交易与平台化+艺术资产管理。首先,艺术电商——新艺术电商。艺术电商是大家最为熟悉的,有统计显示,我国艺术电商在2015年已达到两千多家。但是由于传统艺术电商发展至今盈利能力仍十分薄弱,几乎难以实现真实盈利,因此在2018、2019年,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传统艺术电商不断转型为新艺术电商,依靠数字化解决了公信力不足与欠缺深度体验两个大的问题。目前在新艺术电商迅速发展下,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电商尤其是大的电商平台逐渐开始盈利,并且呈现出了许多新的发展趋势。其次,平台化交易。主要包括传统平台化交易(线下传统交易方式),基于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的交易(大众化交易方式,典型的平台化交易案例是文交所),平台+艺术品资产管理的形成,核心原因是在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人们资产配置、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需求不断增长,因此需要基于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建构与创新更多的服务性产品,用以满足人们日趋增长、日益多元的需求。再次,平台化+艺术资产管理。基于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的艺术资产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艺术品理财、艺术资产配置及艺术财富管理等业态。第三,数态化交易或数字化交易。其中最简单、最原始的探索是直播带货,虽然直播带货是在数字化、可视化交易过程中最为原始的形态,但却是数字化交易重要的创新点,由其引发的数字化交易如今已经越来越普遍。探讨数字艺术资产与NFT的发展事实上就是在研究如何合规合法地进行数态化交易。第四,私下交易。中国艺术品市场中私下交易的规模占总交易规模的60%以上,甚至可以说,不懂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私下交易模式就永远无法理解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本来面目。对于私下交易需要重点注意的是“私下交易”与“私下洽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私下交易”事实上是一种交易的类型,而“私下洽购”则是在拍卖业态中形成的一个概念,是在拍卖平台上完成的非场内交易形成的交易。我们通常认为国际上许多大型咨询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与报告都具有较大缺陷,其原因就是这些数据与报告一般是忽略了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数据的基本口径问题,特别是私下交易的部分,那么以此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分析与研究就存在明显的瑕疵甚至是逻辑问题。

(2)创新交易体系的发展非常迅猛,已经成为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过程中不能忽视的主流形态与态势。我们强调要关注创新,关注数字化交易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中的基本作用,正是因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除了传统交易体系以外,创新交易体系也非常重要。艺术电商与数字化交易的异军突起,重要的表现就是在中国艺术品市场中,一直以来都是拍卖业态一股独大,其每年的总成交额约为四五百亿,而新的艺术电商企业微拍堂在2019年的市场总成交额已达到四五百亿。也就是说,微拍堂的总成交额已经超越了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总成交额。这仅仅是一家企业的规模,还不包括形形色色几千家艺术电商与数字化的市场交易形态。因此,艺术电商与数字化发展的迅猛态势已经迫使我们必须要认真面对新的发展、新的格局,要系统地研究交易体系所发生的变化,要特别地理解、研究与重视数字化发展。

(3)数字化发展有助于解决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中困扰已久的四大问题。传统中国艺术品市场有三个基本的特点或是特质:一是交易不透明,主要表现为交易流程不公开、交易结果不透明、定价机制不确定,这些无疑都增加了艺术品交易活动中的风险。拍卖市场是中国艺术品市场中最公开的交易形式,其他市场形式和交易渠道几乎都难以保障交易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比如常见的画廊交易、私下交易等都很难通过公开渠道了解与统计交易的真实情况及数据信息,也无法对其交易行为形成有效的价值判断。二是信息不共享,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共享、不对称意味着买卖双方提供的信息是不对等的,这造成价格和价值发现存在偏差。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中,艺术品市场交易信息不对称现象大量存在是极其不正常的,因此需要依靠市场外部新力量、新技术予以介入破解。三是市场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艺术品市场中很多基本的问题,如艺术品的确权、鉴定、评估甚至溯源、集保、物流等都没有非常专业与权威的机构能够提供有力的保障,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也始终受到这些问题的制约,由此导致了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四大基本问题:一是诚信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三假问题”尾大不掉;二是定价机制扭曲,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定价机制正在由礼品市场下的定价机制向价值投资市场下的定价机制转型;三是退出机制建设缺失,当下我们推进中国艺术品市场转型,积极发展艺术金融就是要不断建构与发展中国艺术品市场的退出机制与路径;四是支撑服务体系不完善。这四大基础问题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们发现不但没有得到较好地解决,相反还有进一步的积累与新的发展。这已经反复证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想要通过市场系统内部的力量和要素,几乎不可能解决这些基本的问题,必须要借助新的力量、新的手段,形成新的发展机制去解决。其中,新的力量就是资本的力量,而新的手段就是数字化而数字化就是这样一种有效的手段及其形成的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基于区块链的NFT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制形式。因此,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强调必须要关注数字化,关注数字化所带来的机遇与发展的新趋势。

02

数字化: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过程与态势

研究数字化对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就应该关注一个大的背景,那就是数字艺术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艺术经济涉及艺术商业、艺术市场,艺术产业、艺术金融、艺术科技等较多领域。因此,要研究这一发展的过程,就要以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交易为主线对其历史沿革进行进一步梳理,从历史发展的轨迹中,一步步看清其发展的逻辑与摸到系统的内在脉搏。

1、传统市场交易阶段:线下交易,一对一,一对多

在传统线下交易过程中,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主要发展成熟了以下几种业态形式,一级市场的主要业态形式是画廊业态,二级市场的主要业态形式是拍卖业态,1.5或2.5级市场的主要业态形式是艺博会业态以及在中国特色鲜明的私下交易形态,其交易的主要形式是一对一或者是一对多的线下交易,即收藏家或投资者面对的是某件作品,其交易行为多为现场一对一方式完成,也有多见于拍卖平台的一对多交易方式。

2、传统交易业态互联网化阶段:网上交易

互联网的发展推动将传统艺术品交易逐步迁移至线上,出现了网上画廊、艺术品门户网站、网上商店、网上博览会等业态形式。交易流程主要是:大量艺术家作品被放到网络空间中→消费者在画廊网站浏览并选购作品→消费者通过画廊预留电话与卖家协商价格→通过网站公布的画廊银行账号进行付款→画廊主快递作品完成整个艺术品交易。虽然这种方式缩短了传统交易的时空距离,改变了消费体验方式,但事实上它解决的仍然是交易的时空间问题,并未从更深的机制层面对艺术品交易中的问题有根本性触碰或者是思考解决。

3、平台化交易阶段:线下平台、线上平台交易

随着互联网交易基础的建立与文化艺术产业的不断创新,平台化交易逐步出现。平台最大的价值在于它是建立在“三公”原则基础之上,具备公信力的平台。艺术品在平台化机制作用下得以深入挖掘内涵价值,更好地完成了艺术品价值的发现、提升与开发,有利于艺术品市场及其产业与其他市场资源的融合,特别是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发展。平台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其形态基本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一般性艺术品交易平台→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互联网艺术金融平台。文交所是艺术品市场平台化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业态,它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产物,事实上,现代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相应的基础,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市场基础就是资本市场与要素市场,文交所是重要的要素市场交易平台,其业务创新主要经历了艺术品份额化电子交易、艺术品组合产权交易与艺术品集成电子化交易等阶段。首先,艺术品份额化电子交易阶段,其交易的核心是利用电子化交易在文交所平台就实现了艺术品的大众化。概括来看,传统的交易是一对一,一对多形式,一幅1000万元的齐白石作品就需要有1000万元才能参与交易,而份额化是在文交所平台上通过一定的程序,将齐白石1000万的作品权益进行等额细分,例如按照规则分为1万份并假定这1万份作品之间的价值无差别,那么有1000块钱就可能参与到交易中,客观上降低了交易的门槛。但是这种交易形式由于缺乏相应监管而导致了社会性风险的形成与金融系统风险的产生,所以国务院2011年发布第38号文,明确指出不能进行艺术品权益的等额细分。其次,艺术品组合产权交易。即在产权架构下,按照200人200份的监管要求将艺术品权益进行进行分割并交易。但是由于组合产权产品交易的标的少,参与者少,无法进行T+0的连续交易,取得的收益无法覆盖其运营成本,所以这种创新也很快沉寂。第三,艺术品集成电子化交易。即将标准化的艺术品进行集成、打包,然后以电子化交易规避权益细分带来的风险。这种商业模式也就是后来形成的邮币卡交易,它规避了权益拆分问题,能够以T+0的方式连续交易,也是标准化合约的电子撮合,在交易高峰时期一年的交易规模一度达到3.9万亿,可谓发展非常迅速。但是由于相应的市场监管准备不足,交易模式还不甚成熟,这种交易产品最终也被国家有关部门叫停。概括来说,文交所平台的业务创新经历了早期的无序发展、管理混乱阶段,到风险集中爆发后的整体沉寂期,再到头部交易所主动探索引领深化创新机制和特色模式创新的突破期。作为一个新的业态,其发展经历已经为我们研究实践平台化交易创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2022年4月的政治局会议中也对平台经济发展提出了四大部署,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因此可以说,平台经济领域的治理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特别是在数字化趋势日趋显著、进程不断加快的现实背景下,文交所的发展在强化内控与监管的前提下,在有关政策框架内,在数字化进程中有望可以实现进一步的创新突破。

4、基于平台的综合性服务交易方式:电商——艺术电商——新艺术电商

基于综合性艺术品服务平台的交易方式包括:电商→艺术电商→新艺术电商。首先,电商是一种基于互联网与综合服务平台的平台化的交易方式,其发展的首要任务是平台化机制的建构,电商交易不仅在支付、展示与服务等方面更具综合性,更具竞争力,同时,交易也更为透明,相应的保障与服务支撑也更加系统化、体系化。其次,艺术电商的独立形成是在电商平台的发展大框架的引导下,艺术品的互联网交易借助电商理念而不断推动形成的专业化交易机制。事实上,艺术电商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是传统业态的互联网化;第二个发展阶段是艺术产业的平台化交易,特别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展示、交易与服务平台,重点是基于鉴证交易的交易过程管理和基于登记的交易溯源管理两大功能。虽然我国的艺术电商在2015年就已经发展到2000多家,但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就是盈利困难,主要表现于客单价难以提升。究其原因,就是艺术电商的发展,一开始更多地讲求技术层面的创新(产品展示,客户管理与服务等),却缺乏必要的行业经验及其积累,难以形成相应的平台公信力,这导致每件作品客单价始终提升不了。对这一状况有关大的快消平台做过相关数据分析,以紫砂壶销售为例,结果显示紫砂壶在500元以下销售火爆,但超过500元几乎就卖不动了,其深层原因就是平台没有为消费者提供足够的公信力和深度的体验,所以,在快消平台购买的紫砂壶仅需要具备基础的泡水功能,一旦上升为紫砂壶的收藏层面,也就是超过500元进入轻收藏阶段,消费者就会从快消平台转向专业平台。第三,新艺术电商。伴随数字化发展与基础设施的完善、网络环境的改变,新艺术电商迅速崛起,其发展的基础是数字化新发展下的综合服务平台,其本质是数字化+艺术电商,在融合上一阶段平台功能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对于数据的管理与服务,即数字化基础上的征信与信用管理。我们看到,现在几乎所有艺术电商都在发生一个变化,那就是可视化,整个交易越来越可视化,包括交易过程、体验过程、公信力的过程等都几乎可视化。例如微拍堂平台就是因为改变了或者是改进了公信力和深度体验的问题,所以年交易额达到了几乎相当于或者是超出整个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规模总和的水平。因此可以说,是数字化潮流推动了新艺术电商的兴起,它通过数字化场景的建构持续提升平台公信力与沉浸式体验,将行业经验与管理能力持续赋能到消费场景之中,是为购买行为提供公信力保证与沉浸式体验感受的综合性艺术品服务交易平台。

5、数态化:新基础设施—数字化场景建构—数字艺术资产

数态化交易的过程是在区块链系统保障下进行并完成的,包括确权、鉴证、溯源等功能,其交易完全是数字化的,所有权的交付与展示也是在数字化环境中完成。一方面,数字化技术和新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数字化场景的建构,市场数态化发展也随之产生。虽然目前数态化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但已经形成了主流。这里的数字化场景与简单的传统消费场景不同,它是数字化消费、数字化市场、数字化网链、数字平台、数字信用、数字治理这一系统生态的产物。另一方面,数字化场景需要数字艺术资产的适配机制,因此数字艺术资产的发展与管理也就成为必然趋势。数字艺术资产是拥有数据权属的(包括挖掘权、使用权、所有权、管理权)、有价值的、可计量的、可读取的数据资产信息,是基于数字化平台的数字集合性新资产形态。与此相对应的是,数字艺术资产作为一种新的资产形态存在和深化的关键,是要找到与其相适配的业态形式、运营模式与管理方式,建构起相应的支撑服务体系。所以我们说支撑艺术品市场数字化发展和业态转型的两个关键因素就是数字化场景的建构和数字化新基建的完善。

以上五个阶段基本上概括了中国艺术品市场改革开放40余年来发展的基本历史发展阶段与发展的基本逻辑。从中我们能够看出,中国艺术品市场正在一步步走向数字化发展的新阶段,这是我们展开研究探讨的一个重要背景。

03

NFT与数字艺术资产

认识数字艺术资产是研究与探索数字艺术经济发展的基础。对数字艺术资产的研究,有三个层面至关重要:一是,数字艺术资产是如何产生的,其机制是什么?二是数字艺术资产是一个系统,其基本的组成是什么?三是,数字艺术资产是一种新的形态,其系统的结构是什么?这些都是数字艺术资产研究过程中必须要回答的基本问题,其中而对其资产形态的结构进行分析研究,更是数字艺术资产研究的一个基本前提。

1、NFT的本质

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或非同质化代币),通常指开发者在以太坊平台上根据相关标准/协议所发行的代币,其产生背景与区块链技术紧密相关。为更好地理解NFT,有必要对“通证”的概念做以阐释。事实上,通证的本来目的是为了提高区块链系统的运行效率,并作为一种评价系统内工作数量、效率与质量的工具。举例来说,农村生产大队下设多个生产小队,通证就类似于生产小队的“公分”,是为生产小队提高工作运营效率,并在后续分配劳动成果时有所遵循而设立的,是劳动成果计量、评价和分配的重要手段与工具。当然,这个比喻不一定非常贴切,但却有助于理解通证的本质以及需要通证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到,通证的形成是在一个系统内部产生的,如第一生产小队的通证就只能在第一生产小队系统内使用,若将其用于第二生产小队则可能行不通,这就涉及到通证的使用范围问题,也就是技术系统的游戏规则不能随便外溢成为大众规则。这也是目前某些系统内部发行的通证想要在大众市场中运用,甚至想与国家主权货币进行交换而被许多国家与地区严格限制的根本原因。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NFT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唯一标识:NFT在其代码中包含描述每个Token的属性信息,这些属性使它们与其他代币不同;② 可溯性:每个NFT都有链上交易的记录,从创建时间开始到每次交易,所有的交易流程都可以溯源,且不可逆转和篡改,从而证明其真实性;③稀缺性:通常NFT的数量都是有限的,极端的例子是只有一个副本;④不可分割:NFT不能以整体的一部分进行交易,不能分成分成更小的面额。NFT作为权证,用于证明数字资产的唯一归属,将在游戏、艺术品、收藏、虚拟资产、身份特征、数字音乐、数字证书等领域发挥巨大作用。

从本质上看,NFT是在区块链技术系统内的通证或虚拟币基础上产生的非同质化通证概念,也就是说,是在区块链技术、区块链系统中以通证机制形成的一种资产状态,是重要的数字艺术资产。NFT的发展能够为我们找到一条新的资产生成路径,可谓极具创新意义。对其进一步理解,需把握以下两点:首先,NFT是区块链系统中的概念。即NFT产生的背景是区块链的发展,离开区块链就不存在NFT。其次,NFT是基于区块链系统的数字资产铸造机制。一方面,NFT的形成机制虽然与通证完全相同,具有唯一性与流转过程中的不被改变性,但其效能与通证不同,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代币。换言之,通证在区块链系统内是一种虚拟币,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同质化,因而能够在系统内无差别流通,而一旦超出其系统范围则难以流转。而NFT是非同质化通证,已经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通证,它是唯一的,每一个NFT都不相同,不能像通证一样在系统内进行无差别交换、流通,它成为利用通证这一方式在区块链系统内铸造数字资产的一种机制,所以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通证,这是二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另一方面,由于NFT可以表现为数字藏品、数字所有权等各种数字资产形态,因此对其探讨需要明确——NFT绝不是数字藏品的专有名词,也不等于数字藏品,而是数字藏品的铸造机制。可以说,正因为区块链系统中有NFT这种铸造机制,才得以铸造形成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丰富的数字艺术资产。

2、NFT与数字艺术资产

NFT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一种数字资产铸造机制,而数字艺术资产形态是基于NFT机制在区块链系统中铸造而形成的。对其理解必须要规避一个倾向,即将数字艺术资产等同于数字藏品。目前国内对于数据要素、数字藏品的讨论较多,而很少提及数字艺术资产这一概念,而事实上数据是传输的基本内容形式,是内容的载体,其本质是一种在信息化背景下公开共享的一个产物。在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它是一种在区块链系统非中心化条件下产生,在互联网空间中可以按照一定规制共享的资源,而对其交易需要以确权、估值、定价等作为前提。也就是说,数据交易的实现必须首先将其转变为数字资源,并将其系统化,进而数字资源资产化。在这里,研究数字艺术资产如何与实体经济、现实生活以及现实场景相融合,可以说是数字艺术市场及其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课题与战略性方向。

3、数字艺术资产的基本形态

数字艺术资产在中国的发展有着特有的资产形态,并且是一个系统,其的形态结构有其系统性构成,如果将其资产形态结构进行分类,概括地讲,大致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第一类,数字艺术资产形态。指没有实物艺术品的物理形态存在,从创意、创作、载体到流转等都是完全是在数字化状态下完成的资产形态,它不像中国画那样既有笔墨纸砚,又能够装在物理形态的画框中,在现实空间中展示。当前的数字藏品大多为这一类形态,例如支付宝联合敦煌美术研究所发布的“敦煌飞天”和“九色鹿”两款NFT皮肤,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从艺术品的创作生产到最终的交易全流程都是通过数字技术在数字化场景下完成的。

第二类,数字化内容艺术资产形态。包括物理形态的内容数字化和数字化的内容资产化,如音乐、舞蹈等,其内容可以数字化并形成相应的数字资产,因此可称之为数字化内容的资产形态。腾讯发布了国内首个NFT交易APP “幻核”,并推出了NFT产品“限量版十三邀黑胶唱片NFT”,腾讯音乐也在积极探索NFT在数字音乐领域的应用实践,网易星球、网易天音、网易云音乐联手推出的网易云新春拜年特辑数字藏品是国内首个AI音乐数字藏品。

第三类,复合型数字艺术资产形态。复合型数字艺术资产是今后数字艺术资产管理交易过程中将会大量存在的一种资产形态,也是数字艺术资产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创新突破口。复合型数字艺术资产是将实物艺术资产与数字化艺术资产相结合而形成的资产形态,拥有相对应的艺术实体物。例如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实物转化为权益性的数字版权,从而形成NFT数字资产,这种数字版权与实物艺术品可以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通过数字化版权的交易过程,实物艺术品的权属也随之流转。这种对应关系实际上为我们打开了整个数字艺术资产管理的大门,使数字艺术资产不仅仅成为一个纯粹的数字化概念,而是与传统艺术品市场产生了直接联系,使数字权益与物理形态的艺术品发生了关联。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事实上除了电子资产权益之外,数字艺术资产还可以在艺术品以外与相应的实物资产(红酒、非遗产品等)做进一步的拓展。当然,在与实物资产结合的过程中如何保证数字化权益和实物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保证这种对应关系在整个流转过程中不会发生变化是复合型数字艺术资产创新中的核心问题,也是发展的难点,需要时刻注意。

第四类,数据化的数字艺术资产形态。即利用数据资源,经过模型与算法等价值发现手段与价值挖掘处理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具有一定价值的资产形态。例如艺术品市场发布的各种行情、各种指数,建立的各种数据库,相关的咨询报告、顾问报告等都是常见的数据性艺术资产,并且这种资产形态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在数字化发展背景下受到了各类消费投资人群的关注。一方面,数据是重要的生产力要素,对于市场的发展趋势、形态、结构等因素的研判分析都离不开数据服务的支持;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中的很多企业就是因为经营数据资产而成长为了大型的企业与集团。可以说,数字化企业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数据。当然,数据作为一种资产资源需要安全处理、加工与系统化管理,才能形成有效的共享与流通机制,这一点需要格外重视。

数字艺术资产形态的创新探索能够有效地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以数字化内容形态的数字艺术资产为例,在区块链系统中内容的生产非常重要,由其孕育的资产形态在规模上相较于传统媒体所进行的内容生产不知要大多少倍,这就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多的创新与发展机会。虽然当前基于数字艺术或数字艺术创作的数字艺术资产形态已经大量存在,很多数字藏品就是基于内容的数字化而产生的,但是相较于其巨大的发展空间而言,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数字化内容类形态的数字艺术资产仅仅是“冰山一角”。在研究与探索数字艺术资产形态时我们必须强调,绝不能仅仅盯着自己感兴趣或是具有猎奇性的资产形态部分,而忽视了其资产形态的复杂性与丰富性,因为数字化资源及其资产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配置,而数字艺术资产不仅有着丰富的艺术资产形态与结构,并且每个形态都有大量的业态发展机会等待发现与发掘,其资源及其资产形态的资产配置的市场是非常广阔的。

04

数字艺术资产(NFT)的流转与交易

数字艺术资产的出现,带来的最大问题可能就是其流转与交易问题。数字艺术资产如何流转?其发展的逻辑是什么?其流转的模式目前有哪一些?这些模式有什么异同?不同的流转模式怎样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要遵循怎样的逻辑等等,可以说都是当下我们应该特别关注的问题。

1、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的基本逻辑

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逻辑取决于不同的交易监管制度与环境。数字艺术资产交易主要分为境内(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境外两大板块,其交易问题既是当前业界与研究界关注的痛点,也是本部分研究探讨的核心。事实上,对于数字艺术资产交易基本逻辑的认知,需要从境内境外以及境内境外交易的特点与区别中不断明确。

(1)区块链系统交易

国际范围内NFT交易的时间较长,其运转的基本逻辑是:通过区块链系统数字资产与虚拟币完成交易,即在区块链系统内形成的NFT(数字资产)通过通证(虚拟货币)完成交易,其交易得以与大众市场的客户发生关系的前提是虚拟货币与法币能够形成兑换,也就是在国际上不禁止虚拟货币的国家,利用法币与虚拟币进行兑换,然后通过虚拟币与NFT进行交易,最终形成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完整交易体系。需要注意的是,它的核心是虚拟货币与法币之间所形成的兑换或者是价值交换关系。

(2)我国数字艺术资产(NFT)的交易逻辑

由于NFT是虚拟化的数字资产,其交易目前在国内还是受到特别严格的监管。一方面,虚拟货币和法币(人民币)之间不能相互兑换;另一方面,法币(人民币)也不能为虚拟货币进行任何形式的定价;同时,虚拟货币与法币(人民币)之间不能有任何映射关系。这就预示着国内NFT(数字艺术资产)交易在区块链系统内无法完成完整的交易过程,因此需要借助第二、第三场景的建构实现其交易,这是国内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的基本逻辑,也进一步说明NFT的身份已经回归为资产概念,与虚拟货币没有任何关系,是在第二、第三场景下交易的一种资产,并且是数字艺术资产。目前,第二、第三场景的交易形式可以是在画廊、拍卖等场景下的销售,以及在电商平台与其他商城平台的交易等。可以说,数字艺术资产(NFT)只要不是在区块链系统通过虚拟币交易目前都是可以完成的。

图1 NFT交易逻辑

(3)境内境外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区别

一是技术。境内境外交易的技术基础不同,表现为境外交易主要依托的是区块链的公链。也就是说,数字艺术资产(NFT)是在公链上以NFT机制铸造的。境内交易大多主要是在区块链的联盟链中以NFT机制铸造的,这是二者技术基础层面的差异。

二是产品。境外数字艺术资产(NFT)依托的产品主要是数字艺术,强调的是创造与审美的唯一性,其中包含较多权利(收藏权、所有权、版权及周边开发权等),因此能够进行大范围的衍生与开发,并且能创造出较高价值。境内数字艺术资产(NFT)依托的产品主要是数字藏品,所具有的唯一性主要技术层面的唯一性,即区块链技术赋予的唯一性,因此仅具有收藏权。由于数字藏品的收藏权非常单薄且空间较小,因此导致了境内数字藏品难以周边与衍生开发,也很难创造更大价值,而这既是我国数字艺术资产的缺陷所在,也是其今后发展应该创新突破的方向与突破口。

三是运营。主要表现为境内境外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的逻辑结构存在重大差异,其差异的形成主要由监管导致。境外数字艺术资产(NFT)是可以进行公开交易,当然包括二次交易。而在我国境内,在现有监管体系、理念与方法手段尚未完善的情况下,面对仅有收藏权的数字藏品,如果开放无限的交易则可能形成巨大泡沫。我们知道,艺术品交易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价值发现,而数字藏品本身由于价值空间较小,因而即便对其规模化,形成海量交易也很难推动藏品价值的发现与放大,甚至将导致投机行为与泡沫的形成,所以我国对数字藏品的监管没有开放二次交易,目前所谓的一些流转,如转赠、空投、盲盒等都是发售权的周边探索,并非二次交易概念。当前,我国对于数字藏品的监管有一个重要的价值指向,那就是将数字藏品仅仅定义为一种商品,并且是一种有限形态的商品(只能发售,不能二次交易),尽可能抑制其资产化、金融化发展,这一逻辑关系也验证了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目前的基本监管思路。

四是监管。除了上面谈到的运营监管以外,境内境外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区别根本在于虚拟货币与法币的关系问题。在境外,许多国家是支持或者是允许虚拟货币与法币的对应交换,这时数字艺术资产(NFT)是可以在区块链系统内实现完整的交易过程。在境内,由于国家严格限制虚拟货币与法币的对应交换,甚至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价值映射关系,这就决定了数字艺术资产(NFT)是不可能在区块链系统内实现完整的交易过程,其必须在第二、三场景中,在第三方独立平台上实现基于法币(人民币)的交易,才能最终实现数字艺术资产(NFT)的完整的交易(发行)过程。

(4)我国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模式的创新逻辑

事实上,我国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模式的创新逻辑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方案问题,关键是要找到监管与交易模式的适配。如何做到合规合法,不突破监管的红线而实现数字艺术资产(NFT)交易是创新模式探索的核心点。如今的很多创新实际上仍然是在区块链系统内部的探索,这很容易触碰监管红线而难以长久。我们强调,真正的创新是要用区块链系统的机制促进数字艺术资产的形成,然后将数字艺术资产在第二、第三场景,在新的独立平台上与公众交易。也就是说,NFT是要利用区块链系统的应用完成NFT资产的形成,并保持这种机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首先,不应在区块链系统内过多地做“文章”,而是要在交易模式方面努力探索,要基于区块链系统利用NFT机制来铸造完成数字艺术资产的形成,并且以有力的支撑服务保持其运转,然后使其在第二、第三场景完成交易。其次,创新探索的未来空间在于数字艺术资产形态的种类(数字性、内容型、复合型、数据性形态数字艺术资产形式)或是基于新的独立平台与客户完成交易的方式等。概括来说,如果将NFT当做一种机制保证,一种应用,那么合规合法的问题就可以逐步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再次,要在两点的基础上,探讨不断建构数字化场景,不断推动可能的创新消费应用出现。

05

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框架

数字艺术资产创新发展的架构,尤其是数字艺术资产在艺术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中的创新架构,以及在此架构下发展的方向是当前非常值得探索的问题。可以说,在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如果没有高度的认知,缺乏架构的概念,那么所谓的很多创新就是认知模糊的、风险无边界的、操作危险的,也就是说,缺失科学的逻辑与架构的创新是注定要失败的。

1、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架构

在探讨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架构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下图中进行分析:

图2 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架构

首先,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需要有力的基础支撑。主要是基于数字化形成新的基础设施,进而发展形成数字化基础设施。我们知道,以前我们讲的基础设施主要是公路、铁路、电力等等,后来发展到互联网的不断崛起,再到互联网成为基础设施,之后支付系统、结算系统等互联网服务的不断丰富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不断融合发展,新的基础设施出现。而到今天,数字技术(包括数字场景的建构技术)、元宇宙、WEB3.0、算力技术等的融合发展,这些技术已不再是典型意义上的前沿技术,而成为了数字化进程中的底座,进而进一步发展成为数字基础设施。基于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数字经济新形态的发展已经形成气候,并且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以来,随着元宇宙技术的不断发展,不断带动以其为底座的数字经济数智化新形态的火爆发展,它的关键就在于它以场景化的建构为中心,是实现虚拟和现实融合,推进新的深度消费体验的场景。可以说,在技术上元宇宙是前沿技术,但在数字场景建构方面,它又是数字经济数智化新形态的基础设施。由于技术的更迭与基础设施的进化非常快速,我们必须要抱着持续学习的精神来面对数字化快速变革的趋势。这一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在数字基础设施基础上,不断建构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并进一步形成数字化发展的新生态。即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建构的数字综合服务平台+生态。实际上,数字产业新业态与数字经济新形态的发展,最终决定其发展规模、结构与业态或者是形态丰富程度的基础条件就是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建构的数字综合服务平台+生态。可以说,没有数字综合服务平台+生态,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就不可能进一步壮大,数字艺术资产的形态也很难得以丰富与拓展。

其次,在数字基础设施的支撑下,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还需要基本的技术承载与技术系统,即区块链系统。无论是对区块链机制、NFT还是Web3.0,实际上最根本的基础是互联网与区块链系统。在区块链系统层面,数字资产产生后,在流转环节就出现了两种模式:有虚拟货币参与及无虚拟货币参与,即涉及境内境外两个流转模式。从产品以产品层面看,其区别在于境内产品主要为数字藏品,境外产品主要为数字艺术品。事实上无论是数字艺术品还是数字藏品,都是通过NFT这一铸造机制形成的数字艺术资产。

第三,在数字艺术资产(NFT)的创新层面,需要注意交易端、资产端、业态端与服务端。这四个端口,是数字艺术资产流转方面创新发展的基本领域。一是交易端。一方面数字藏品虽然是标的物,能够进行发售,但在其发售层面如何在合规合法层面强化其流转能力,这就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另一方面,在新消费场景下还特别要强调对数字藏品的发掘、设计以及价值赋能,这是数字藏品创新在交易端通过创新发展复苏的重要方向。二是资产端。随着高净值人群财富的增长与管理需求的旺盛,如何实现数字经济、数字资产不断成长的大背景下,数字艺术资产端的创新已经成为当下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概括来看,其创新的主要战略方向包括三个取向:即数字资产配置、财富管理以及资产流转新场景。三是业态端。在这个端口,需要做好四种新业态的发展:即数字资源资产化形成的数字产业业态,现有产业数字化形成的业态,数字与现有业态相融合形成的新业态,以及数字治理形成的新的业态。其中,有效推动这四种业态发展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管理部门必须明确自己的定位。市场经济探索的经验已经使我们认识到,政府要做有为政府,更多地是要依靠法律法规、管理体制与体系创新、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措施去进行制度创新来产生影响、引导市场的发展,并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来进一步推动市场与产业的聚合,而不应过多地介入市场去规划路线图,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2、创新基本的逻辑架构

数字经济背景下艺术管理的发展研究,需要新的系统的建构。为什么这么讲?主要是因为由于数字基础设施与艺术管理研究对象及研究手段的不断的跃迁,导致了艺术管理系统本身的建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可以说艺术管理系统本身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的架构形态。这个新的架构与传统艺术管理的系统形态,可以说具有非常大的区别,这就需要认真的研究与分析艺术管理系统本身的新形态是什么?包括它的要素有哪些?它的结构是什么?它的系统功能是什么?系统与环境的关系,也就是系统行为有什么特征与规律等等,这些都需要认真研究。也正是由于艺术管理的系统出现了新的跃迁,基于艺术管理新系统基础之上的学科体系以及实践体系等等,就会需要重新的解构与重塑,以便形成与新系统形态相适配的新体系。这也是艺术管理研究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必须要探讨的一个重大的课题。

图3基本的逻辑架构

(1)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的基础是数字化,然后基于数字化技术形成数字化新基础设施,在新基础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数字化综合性服务平台。数字化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建构,其目的是要支撑服务与管理数字艺术资产的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消费(藏品)、配置、交易(发行)与财富管理。首先,消费方面,目前很多人在数字艺术资产消费过程中由于担心触碰合规合法的红线,因而将消费标的物称为藏品,实际上相比于名称,消费层面更为重要的是要基于综合性的服务平台,以合规合法的模式进行交易与流转。其次,在配置方面,数字艺术资产(NFT)的配置市场是非常巨大的,不仅包括纯粹的数字形态艺术资产,还包括数字化内容形态艺术资产、复合形态数字艺术资产,以及数据化形态数字艺术资产等四种资产形态,因此,对于其资产配置一定要开阔视野,不要太过局限于某一类或者是某一种资产形态。第三,在交易方面,数字艺术资产(NFT)的发展实际上关键是要交易要流转。目前,交易流转的是主要形式是数字艺术资产(NFT)的发行。第四,在财富管理方面,目前四种数字资产形态在数字化综合性服务平台上都可以进行创新探索,所依赖的是数字化场景的建构这个中心。通过数字化场景主要解决了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公信力的数字化,二是深度体验的数字化,唯有在以客户为中心,以信用管理为核心基础上建构的数字化场景,才能更好地发展消费、配置、交易和艺术财富管理这四大业态,实现个性化需求的满足。当前大家都在关注新消费的概念,实际上新消费最突出的就是消费需求快餐化、碎片化、个性化、多元化、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这些都是数字化场景建构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以上就是围绕数字艺术资产这个核心,依赖数字化场景进行创新的基本逻辑架构。当然,具体到每一个资产形态与业态如何进行创新与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按照类型化的分类进行具体的研究探索。

(2)数字化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建构

在传统艺术金融业态的创新发展中,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可以说是研究探索和艺术金融创新的一个基础。那么,对于对于数字艺术资产的创新发展来讲,我们说基于数字基础设施之上建构的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同样是数字艺术资产创新发展的一个基础,也是业务创新发展的一个基座。因为只有把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做系统、做扎实,数字艺术资产的创新发展才能够有基础、有前提、有管理、有风险的管控,这是数字艺术资产创新发展的一个根本。传统及数字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结构图见下:

图4 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内部结构

图5数字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内部结构

在基本的逻辑架构中,数字化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建构是区块链系统层面涉及的关键问题,包括产品机制、支撑服务体系、金融机构与支撑服务体系的整合关系等,其平台内部结构表现为:首先,它是依靠“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而建设的,具有公信力的数字化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其次,借由平台公信力进一步整合了产业与市场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其中,支撑体系包括法规、政策、体制、管理、监管(行业自律、标准、内控)等,服务体系包括确权、鉴定、评估、溯源、集保、数据服务、物流等;第三,基于数字化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整合的支撑和服务体系具有管理风险的能力,能够与金融体系(证券、银行、信托、保险、债券、基金等)有效对接,从而创新形成相关的服务产品实现艺术品社会化服务,而且其平台格局一旦形成,平台资源整合能力就将得到极大提升,进而实现社会、机构、企业、个人等各层面的资源聚合与平台用户的培育,随之而来的是平台基本功能的持续丰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数字化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种基本的功能形态,它需要进一步数字化,要用数字化的金融体系、支撑服务体系和数字化的产品与服务来满足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的社会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数字艺术资产创新发展的各项基本业务。也可以说,只有基于数字基础设施而不断建构的数字化综合性服务平台,才能在实现NFT机制对数字艺术资产的铸造的基础上,完成数字艺术资产交易,并不断创新形成新的业态,建铸更为丰富的生态,发展更为成熟的数字艺术经济新形态。

(3)数字化综合性服务平台的评价

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如何评价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它是好还是坏?并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的引申如何评价一个数字化的综合服务平台这个问题。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的过程中会经常会遇到,所以,应该在这里做一个理论上的总结与提升。

评价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有很多标准与指标,但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有几个关键的角度,在这里我们称之为维度。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维度:

第一就是要看这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是不是有相应的出生证。也就是说他是不是有相应的资质,如果这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需要相应的监管,它是不是有前置审批的相关的手续与资质。

第二,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的产品或者是服务是不是合规合法。特别是。是不是触碰到了以下三条红线:一是,是不是涉及到非法集资、非法吸储?二是,是不是涉及到非法传销?三是,是不是涉及到非法会销?

第三,综合性的服务平台运营是不是规范?交易结构是不是科学合理?比如说像文交所平台一般在实践中所创立的四分离原则,是不是在相应的综合服务平台上得到了落实等等,这些都是观察一个综合服务平台是不是规范,运营是不是科学有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第四是综合性的服务平台是不是促进和推动了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的不断进步,或者是效率的不断的提升。因为一个综合服务平台只有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它才能更好的满足多样态、多层次、个性化的社会需求。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综合性的服务平台是不是有效的管控了风险,是不是有效的促进了与金融体系、支撑服务体系、资源体系与需求体系的有效对接,这是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创新发展评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

另外,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评价的指标,那就是综合性服务平台是不是推进了数字艺术资源及其资产的价值发现。也就是说,综合性的服务平台是推动了数字艺术资源及其资产的投机与泡沫的产生,还是促进了数字艺术资源及其资产的价值发现?这是评价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好与坏的最终的一个分水岭。

3、创新的基本业务结构

探讨数字艺术资产(NFT)与艺术金融服务创新的业务结构,实际上就是探讨基于数字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不同形态的数字艺术资产怎样创新的问题。

(1)要基于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分析其业务结构(具体可以参见上图5)。数字艺术资产创新的业务结构,总体上来看分为六个大的层次:

一是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

一是数字艺术资产的形态;

三是数字场景的建构;

四是业务创新的基本路径;

五是创新的产品与服务;

六是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社会需求。

只有清晰地理解了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分析其业务结构及相应的层次,才能更好地理解创新的基本业务与结构。

(2)要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建构基础上,可以参见上图5,要关注交易端、资产端、业态端与服务端,但更应重点关注资产端与交易端创新。

首先关注资产端,因为这种业务结构是在数字化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上交易的基于区块链机制所形成的数字艺术资产(NFT),其交易结构科学,是以法币而不是虚拟币在第二、第三场景,在新的独立平台中完成的。

其次关注交易端,最根本的是要关注客户和交易体系。具体来看:第一,资产端创新,一是要关注数字资产的配置。以前的资产配置主要是有价证券、贵重金属、房地产、现金等,近年来红酒、艺术品等另类资产配置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与资产配置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数字艺术资产作为一种资产形态融入资产配置体系,成为资产配置的工具与手段是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二是要关注财富的管理。如今越来越多的财富管理机构都建立了相应的,规模化的财富系统。对于这类财富系统如何进行有效地管理与隔离,从而实现财富的安全、保值、增值、流转、收益等,如何让艺术资产介入到财富系统之中,使得艺术资产的进入门槛更低,能够更加便捷有效地实现财富管理都是资产端创新的重要方向。三是要关注资产的流转。除了数字资产的配置与财富管理,实际在产业层面还必须要关注资产的流转。以前我们更多地是关注“数据”,实际上数据从其本来的意义上看具有传输功能,共享功能,让数据进行交易实际上就忽视了数据交易的前提,一是数据的交易必须要有需求,其二是必须要确权,三是必须要估值定价,这些都是其交易的重要前提,忽视了这些前提将会对整个互联网、对区块链技术发展的一种逆向潮流,这是反科学的。因此必须要承认数据它本身它首先是资源,最重要的使命是流转共享,其交易必须首先要将其资产化,然后才能进一步去谈资产的流转与平台的建构等问题,而且在发展新的业态时要符合业态发展的规律,注意不能形成新的基于话语权而不是基于市场机制的垄断。

第二,交易端创新,实际上就是要在数字艺术资产流转的范围内,一方面关注其流转性,另一方面关注数字藏品价值赋能以及与时尚消费的融合。目前数字藏品更多的是迎合年轻人时尚化消费,那么如何将时尚化的消费价值与藏品的设计与审美价值融合形成为一种新的消费价值,这是探索的大课题,也是决定了能否取得创新突破的重要方面。再一方面,数字人民币的推出,在数字艺术资产流转的过程中,是否可以形成新的场景。

06

相关热点问题

数字艺术资产的研究探索可以说目前刚刚起步,难点、热点问题很多,我们难以一一列出并进行讨论。在这一部分,我们重点分析一些当下人们比较关注又容易混淆的一些基本的问题。

1、元宇宙

在NFT不断兴起之后,很多概念与探索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如区块链、WEB3.0、元宇宙等,特别是近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元宇宙及其产业的发展。实际上元宇宙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并行的虚拟世界的简称,这个虚拟世界是以技术手段作为保证的,能够承载内容且具有应用功能,是一个系统、方案与机制,甚至是生活方式。在数字艺术资产中,元宇宙更多地是为我们提供展示与沉浸式交互体验的场景,是数字化消费体验场景的重要手段。目前,元宇宙更多的是概念,其产业化还需要很长的发展过程,需要交互、体验、穿戴、人机接口等许多通用技术的准备,因此将其作为完全消费型平台的难度较大。对于元宇宙的发展,我们认为要少谈概念,而是更多地将其作为场景建构的手段,这样可能更为落地。当然,随着元宇宙技术的发展,人机交互技术的成熟,将来的某一天它与现实世界可能会实现非常好的沉浸互动与虚实结合、数实结合,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元宇宙及其产业的探索才刚刚起步。

2、NFT的发展前景

我们反复强调,NFT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的铸造机制。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确定的是,作为机制的NFT的发展前景是巨大的。一直以来我们反复强调要大力发展艺术金融,要把艺术品及其资源资产化,这是因为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经营仍处于一对一、一对多状况,还未深入参与到巨大的金融体系之中,由此导致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总交易规模始终难以突破4000亿。如果我们将艺术品及其资源转化为艺术金融资产,那么就能够将其在金融资产的范围内进行交易,届时交易就会在规模三百多万亿的资产平台流转,4000亿与300多万亿之间的差别,就是我们强调发展艺术金融最为原始,最为根本的原因。在艺术品及其资源向金融资产转化的过程中,NFT这一基于区块链机制而铸造的数字艺术资产,具有着极为丰富的业态,借助NFT我们在今后的发展中能够建构起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数字艺术金融。也就是说,在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下,金融体系也将进一步数字化,与其相应的管理标的物就是数字艺术资产,且其发展前景不可估量。这时数字资产的风险管控会直接与金融体系的发展紧密联系,如果我们想要在其中有所收获,就必须提前介入与研究,这是我们强调建构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深层原因。

3、数字化发展的核心

在艺术品市场及其产业数字化进程中,数字艺术经济的序幕已经拉开,其业态的发展充满活力而又不断丰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数字化的核心是数字艺术资产,而数字艺术资产必须通过数字化场景的建构来满足新消费与新需求,同时还需要有力的支撑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其中,在数字化场景的建构层面,公信力的数字化与深度体验的数字化至关重要,而建构的手段必须强调要以客户为中心,以信用管理为核心。所以,我们要特别强调,新消费与新科技融合的不断深入,推动着艺术品市场及其产业数字化进程,场景化建构的不断发展与深入是数字艺术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因为只有有了丰富的数字化场景,数字艺术资产及其形态才会不断的涌现,数字艺术经济的发展才会持续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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