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42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经济大省江苏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涉12个方面共42条政策措施,旨在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行率先好转。
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另外在2023年内,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等。
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方面,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
关于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江苏鼓励有条件地区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鼓励员工早日返岗。鼓励各地对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企业,给予实际包车费用适当补贴;对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到江苏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给予交通补助。
为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另外,鼓励电商和邮政快递企业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买相应保险、提供必要餐饮保障。
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安排9000万元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产业融合、赋能乡村、数字文旅等项目,促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同时,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建筑业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
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方面,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