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刑释人员变网红”:坚决抵制美化服刑,需正当谋生
近日,关于视频博主炫耀服刑经历博流量的话题引起热议。1月1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消息,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其中提到,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励志网红”。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主播是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尤其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导向,炫耀服刑经历决不可取。
另一方面,此事也引出了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如何正当谋生的讨论。福建司法警察训练总队的教官林敏明认为,以服刑为噱头博流量应坚决抵制,但也应看到刑释人员创业、就业仍是非常艰难的,所对他们的安置帮教工作很重要。
炫耀服刑经历成“流量密码”?中央网信办专项整治
此前,在一些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出现不少自称服过刑的博主,他们用短视频或者直播分享经历,被称之为踩出了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部分博主拿服刑当“卖点”博流量,甚至以此为“荣”,引发争议。
对此,多家平台对媒体回应称,对以“刑满释放”为噱头进行不当营销的行为一直予以严厉打击,“有问题的账号会及时处理”。
1月1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消息,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集中整治各类不良“网红”问题,严肃处置存在炒作劣迹行为史、刻意扮丑等问题的“网红”博主,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励志网红”。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主播是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直播行业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无犯罪记录职业准入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卖点吸引公众,肯定是有问题的。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福建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教官林敏明认为要“一分为二”来看。首先,如果是正常去当带货主播,在过程中讲述自己的故事去教育引导他人,这种没问题,我们也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个群体;如果是以自己“刑满释放人员”的标签为噱头,博取流量,甚至还传递一些错误的价值观,那应该被坚决抵制。
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问题也应关注
林敏明同时也是福建教育援助协会发起人。该协会关注未成年服刑人员等相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他们也帮扶了不少刑满释放人员。
1月19日,林敏明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由于过往的犯罪经历,一些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创业、就业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不给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或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很容易重新走向犯罪的道路,所以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很重要。
林敏明认为,若刑满释放人员脱离社会生活比较久,出来之后跟不上时代,只能做一些传统的行业。从就业的角度来说,很多行业有无犯罪记录的门槛,将他们拒之门外。互联网行业兴起,提供了很多平等就业机会,而且一般不会有太多的歧视性要求,所以一些刑满释放人员会选择互联网就业。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问题,各地方政府也有专门的帮扶机构。
福州市曙光教育服务中心是福州市司法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该中心主任叶财英向澎湃新闻表示,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主要是监所释放五年内、解除社区矫正三年内刑满释放人员。中心对福州市五城区内没有生活出路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这些人员通常是指无生活来源、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
叶财英已经从事上述工作十年。她表示,为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除了推荐工作岗位,人社等部门也会给这个群体做一些职业技能培训。由于一些行业有无犯罪记录的准入门槛,对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有一定影响,不少刑满释放人员会选择回乡务农或者去一些无特殊要求的工厂。在这个群体中也确实存在一些改过自新的励志对象,重新在社会上做出积极贡献,这个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