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建立路产档案提升农村公路管护水平
开启“前进档”助力“四好农村路”
跑出高质量发展“新速度”
——贵州省安顺市建立路产档案提升农村公路管护水平
前述:贵州省安顺市大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交通保障。截止目前,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1870公里,农村公路网密度达1.28公里/平方公里,力争到2025年,全市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70%以上,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1000公里以上,实现县乡村三级“路长制”100%覆盖,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农村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全面提高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近年来,贵州省安顺市秉承“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四好”理念,紧盯关键部位、抓住重点环节、创新务实举措,不断加强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工作。在深入开展建设交通强市中广泛实施“交通+档案”示范创建工程,有力提升了全市农村公路对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
农村公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建设是发展,管护是可持续发展,保护好交通运输“血管”健康通畅为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养分”和“活力”。安顺市深刻认识到做好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工作对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的重要意义,锚定目标任务,聚焦“规范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强化路政内业管理,完善农村公路路产档案”的具体要求,在全市制订出台的首个法规性公文《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专门就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推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行规定,明确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存量情况、开工及验收情况、公路用地情况、附属设施以及公路用地上林木情况、各类灾害事故及损害事故处理情况等,进行核实,登记造册,记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档案,是安顺市“交通+档案”示范创建工程的又一次探索实践,在充分调研摸排基础上,得益于总结和借鉴过往好经验好做法,《条例》就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建、管、用”等事宜进行了细化规范,明确建档对象为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组道及其附属设施,对农村公路项目实行从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管护、停用全过程“生命周期”档案化管理。《条例》还规定农村公路路产档案按照“一路一档”进行组建,力争在2025年前对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做到分类科学,便于查找利用,让建管工作有章可循,使农村公路由“重建轻养”向“建养并重”转型,并遵循“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结构合理、数据准确、上下衔接、及时更新”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数据库,实行农村公路进“档”入“库”管理。
同时,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档案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各县区迅速对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包含的基本情况、桥涵、公路标识标牌、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要素重新逐一核实,确保做到制作规范、数据信息完整,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完善农村公路路产档案,促进路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农村公路项目精准建设和规范管养提供更科学、更准确的资料数据。
来文单位:安顺市档案局<馆>;撰稿人:张爱国、范 勇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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