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办理深圳居住证的流程所需条件和材料
在深圳办理居住证需要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但是如果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的引进人才,可以不用受前两个条件的限制,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窗口受理的查验原件,网络受理的,领取时查验原件。
2、申请人近期(5年内)数码照片图像号
口头或书面提供深圳市居住证照片图像号即可,不需图像回执原件或复印件,网上受理时直接填写系统即可,不需上传附件。
部分5年内已办理深圳社保卡人员网办时系统可自动读取社保卡照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