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的详情如下
3月8日上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国家标准研讨会正式召开。会议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理事务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任周莉主持,以线上视频方式召开。
“信用宝安”历经三年“播种”,如今收获一份不平凡的果实。2019年5月,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复同意宝安区开展社会信用标准化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标准研制、标准推广、标准应用”方面开展试点建设。2020年11月,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指导下,宝安区参与起草的《公共信用信息总体架构》国家标准正式印发;2021年8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理事务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导起草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
此次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国家标准启动会暨标准研讨会,旨在进一步加快标准研制工作,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工作,同时为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这标志着宝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会议宣读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计划号20213201-T-469)国家标准立项文件,明确标准研制工作安排和要求。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汪育明出席并表示,研制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标准,对于提高报告的规范性、易读性,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应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求起草组求同存异,群策群力,与标委会秘书处保持沟通联系,规范开展起草工作,按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标准编制工作。
在研讨环节,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息公开处处长曹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主任潘建珊、深圳市信用促进会秘书长鲜涛等专家分别就《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草案)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理事务中心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宝安区不断探索信用标准化建设,率先制定了全区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广泛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量达18.6万次,为国家标准研制提供了宝贵的地方经验和实践。宝安区作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国家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之一,将在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全力支持、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积极开展标准研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